别名: 叔丁基对羟基茴香醚;丁基大茴醚;BHA
分子式:C11H16O2
分子量:180.25
性状: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状物,熔点48~63℃,沸点264~270℃(98 KPa),高浓度是略有酚味,易溶于乙醇(25 g/100 mL,25℃)、丙二醇和油脂,不溶于水。BHA对热稳定,在弱碱条件下不易被破坏,与金属离子作用不着色。
丁基羟基茴香醚(BHA),也是一种人工合成,常温状态下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状粉末,有特异酚类臭味及刺激性气味,通常是两种异构体的混合物。长期贮藏则带黄棕色。可压缩成重几克的圆柱体。不溶于水。3-BHA的护色剂效果比2-BHA强1.5-2倍,两者合用有增效作用.
用途:作为脂溶性,适宜油脂食品和富脂食品.
用量:百分之0.02比0.01百分之的效果增加百分之10,但用量超过0.02百分之时效果反而下降.糖果用香精0.1;食用油脂、油炸食品、干鱼制品、饼干、方便面等,0.2百分之;胶姆糖胶基GMP为限。
含量:百分之98
分子量:180.25
中规定:BHA可用于食用油脂、油炸食品、干鱼制品、饼干、方便面、速煮米、果仁罐头、腌腊肉制品、早餐谷类食品,其使用量为0.2g/kg。BHA与二丁基羟基甲苯、没食子酸丙酯混合使用时,其中BHA与二丁基羟基甲苯总量不得超过0.1 g/kg,没食子酸丙酯不得超过0.05 g/kg(使用量均以脂肪计)。此外也可用于胶姆糖配料。
另外如《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用量标准》(1986)规定:BHA可用于油脂、奶油、干鱼、贝类制品及其干制品,其使用量低于0.2 g/kg;用于冷冻鱼、贝类及冷冻鲸鱼肉的浸渍液,低于1 g/kg;用于口香糖、泡泡糖,低于0.75 g/kg。FAO/WHO(1984)规定:BHA用于一般食用油脂,使用量为0.2 g/kg。与二丁基羟基甲苯合用时,没食子酸酯、特丁基对苯二酚合用时,没食子酸不得超过100mg/kg,总量为0.2g/kg;用于人造奶油,单用或与二丁基羟基甲苯、没食子酸酯类混合使用时,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100mg/kg。不得用于直接消毒,也不得用于调制奶及其制品。日本规定:在油脂、奶油中使用低于百分之0.02;鱼、贝类冷冻品浸渍液用量低于百分之0.1。